准备材料阶段: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向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机构领取);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档案成绩单(盖档案管理部门章有效)复印件1份,教育实习证明(盖档案管理部门章有效,非在职教师)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向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机构领取。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7、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8、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小2寸红底正面免冠证明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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