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教室管理人员对电教设备及时登记编号,一份自留,—份交档案室。
2、协助招生办做好考务工作,录像巡视等工作。
3、经常检查和维修电教设备,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4、做好电教室清卫工作,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室吸烟、娱乐和进行其他活动。
5、做好设备的检修,确保全校性会议、活动所需扩音,录像、录音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电教设备非经局领导同意不得外借,经批准外借时要办理借用手续,管理人员负责按时收回外借设备,如损坏则按规定赔偿。
7、每年向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电教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建议或整改。
联系电话:821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