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海西州人民政府青海省教育厅“十五五”对口教育支援工作协议书(2026—2030年)》有关条款,2026年,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继续面向海西州招收高一新生。
一、办班目的
在对口支援省举办异地高中班,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口帮扶战略举措,推进对口帮扶、提高办学质量、共享优质资源的重要举措。要本着利用优质资源、借力提升内涵的原则,努力为海西州高中学生搭建良好的学习平台。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浙师大附中)计划招生20人。
三、招生对象
海西地区户籍(本人及其父母必须是海西常住户籍,无从省外向省内迁移记录,在当地完整就读初中),当年初三应届毕业,以参加海西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自愿报名的学生。
四、报名条件
(一)热爱领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青海,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海西学子。
(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学兼优。
(三)学生身体健康,自理能力强、自律意识强,能适应集体生活,住校学习、生活。
(四)必须符合青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条件。
(五)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680分,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四、招生办法
浙师大附中海西班招生工作纳入海西州各地区普通高中统一报名、考试、招生管理中,与当地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
(一)报名办法
1.各市、县(行委)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全州所有初中学校、初三考生和家长顺利知晓。
2.有意向并达到报名条件的学生,先到生源地考试招生部门审查赴省外就读资格及备案登记条件,符合条件的,直接在生源地考试招生部门报名。
3.各地考试招生部门将符合赴省外就读备案登记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盖章发至州教育考试中心。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8:00。
(二)录取办法
1.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身体、身心、中考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各地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由海西州教育局组织人员统一审核把关,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后,向各地区下发招生录取函。
3.浙师大附中海西班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海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977-8299801(海西州教育局);0579-82291000(浙师大附中)。
4.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地考试招生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县、州、省逐级备案登记手续。
五、学籍管理
(一)浙师大附中海西班学生学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由浙师大附中负责建立。
(二)浙师大附中海西班学生高中毕业当年返回户籍所在地考试招生部门报名参加高考。
(三)凡已经报到入学,因生活、学业及个人其他原因,不适应、不适宜在浙师大附中继续学习的学生,在相关学期结束后,由学生或家长按规范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行联系学校转回就读。
六、学生待遇
学校为品学兼优、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省财政助学金、胡振翔奖学金、瀚青奖学金、今飞奖学金等奖助学金。
七、收费标准
(一)所有海西学生住宿费和代管费根据金华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和浙江学生一样收取。其中代管费:600元/学期,住宿费:520元/学期,医疗保险费由学生自愿购买。
(二)生活费:学生自理。
八、教材使用
学校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浙师大附中海西班学生教材由浙师大附中负责征订,家长或学生本人负责承担教材费用。
九、其他事项
(一)2026年浙师大附中招收的所有海西高一学生均要与浙江学生混合编班,不单独设立海西班。
(二)学生往返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学校无清真灶。
(四)学生报名时需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中考各科成绩。
2026年7月9日